2005年8月2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三军仪仗队状告一企业侵权
解放军首起集体名誉权纠纷案庭审
李郁

  据《法制日报》 前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部队集体名誉权纠纷案。解放军仪仗大队状告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要求信禾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248万元。
  据悉,这是全军第一起集体名誉权纠纷案。
  解放军仪仗大队又称三军仪仗队,主要担负重大国务外交活动中的仪仗司礼任务。深圳市信禾工艺品公司是一家生产工艺品步枪和佩剑的企业。仪仗大队在起诉书中说,信禾公司在其产品的广告招贴画、宣传画册、宣传光碟中都擅自加入了三军仪仗队的集体形象,在一幅宣传画中,信禾公司还将仪仗大队某分队长手持的仪仗指挥刀改换成他们生产的佩剑。
  仪仗大队认为,这些不仅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而且严重损害了军队的形象,也使仪仗大队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根据信禾公司的一本宣传画册中提供的数据,他们已生产工艺枪剑各8181件,每件定价3800元,总销售额应为6000万元以上,故仪仗大队要求其赔偿248万元。
  开庭时信禾公司没有到庭,形成缺席审理。在此之前,信禾公司曾应诉,还和仪仗大队交换了诉讼证据。
  仪仗大队的律师在庭审中要求被告在两家全国有影响的报纸上赔礼道歉。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